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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nami 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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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彭宇案视频——甲方乙方:蹊跷的“索赔”

2007-09-09 23:19:10 谈天说地  (阅读:811) (评论:10)
所有评论 ---  共 1 页 ---  1 
1.  konami  2007-09-10 00:23:58
“彭宇这次输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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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提交者:灵山 加帖在 猫眼看人 【凯迪网络】 http://www.kdnet.net

彭宇这次输定了,因为,假如他赢了,那么,就意味着一系列的执法者犯了法。。。。。。开始,那些执法者为了小利而枉法,然后,媒体曝光,那些执法者就为自己的命运而枉法了。

一个讲究和谐的时代,是不会有黑白分明的结果的。

==========================================

我现在开始关注这个案件。这本来是一个很明白的案子,那就是,老太太撒谎,警察伪证。在法制国家有了哪怕是其中一条,彭宇都能确定无罪,在天朝,他却被判赔偿13万RMB。。。

2.  niuniu00  2007-09-10 00:32:41
无语,,,,,,,,!

3.  公子1  2007-09-13 07:10:08
我觉得是彭宇在说谎

对一个坐公交车的人来说,200多元的医疗费自动垫付,还不去要求归还,很可疑。

4.  konami  2007-09-14 23:29:37
哪有这回事?

是老太太的儿子说没带钱,向他借的,还说要打欠条。换上一般人也不会认为这个警察会坑蒙人。

中国现在贫富差太大,如果彭宇是比较高薪的白领,我不知道200块钱花给一个不相识的老太太,是否真那么难?

但这还是次要的,重要的是,1.派出所所长信誓旦旦地撒谎,而这个谎言由彭宇在记者和摄像机的面前给拆穿。2.老太太在法庭公然伪证。3.警察儿子不仅不回避,还参与隐藏(或销毁)证据。。。等等。

总之,我认为中国的司法黑就黑在:有权阶层相互勾结,对相手搞有罪推定,用简单的话说,程序非正义、

5.  niuniu00  2007-09-15 16:30:02
南京“彭宇案”以司法裁决的方式颠覆了中国的道德传统!

                           侯文豹

近来,在中国掀起争议狂潮的南京"彭宇案"可谓让世人大跌眼镜。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司法裁决更是广受指责。根据相关的报道,南京男子彭宇因搀扶摔倒的老太太,反被告上法庭。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赔偿45,876元。判决书称"从常理分析,彭宇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然而,这起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认定和判决的案件在网上引起激辩。网友几乎一边倒相信并支持彭宇。此案唯一目击证人陈先生在判决后情绪激动:"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无论群情如何激愤,不管舆论怎么指责,总之,彭宇输了!在社会大众的心目中,见义勇为的彭宇输了!!在今日中国人的意识里,中国人的道德传统死了!!!应该肯定的说,"彭宇案"之后,我们会在一种全新的心灵麻木中发现,有一种精神死了,而在这种精神死亡的祭坛上,"彭宇案"中,南京鼓楼区法院关于该案的那句判词可能将成为最"经典"的祭文:"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彭宇案"唯一的"目击证人"陈先生那种早不再属于他一个人的"情绪"──"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可能会漫长地定格在整个社会和公众痛苦的思维意识深处。

其实,在"彭宇案"中,无论见义勇为的南京青年是赢是输,都将是对社会伦理观、社会道德观、社会价值观的致命伤害。即使彭宇在二审中赢得了这场无妄之讼,也仍然难以拯救社会公众由此加剧的精神危机。不是吗?有谁愿意冒险在见义勇为之后去充当一次"赔钱"的被告?有谁愿意在流血之后再去流泪?当原本应感恩的徐老太太把见义勇为的彭宇告上法庭的那一刻起,无论谁输谁赢,我们的社会都注定要付出极其惨重的代价!

"改革开放"的近30年来,一次又一次地,我们被围观的"看客"们"见死不救"、"见危不助"、"见难不帮"的麻木和冷漠所激怒。现在看来,"看客"们的堕落实在不足为训,冷漠应该是今日中国人最为理智而现实的选项!最令人痛心的,莫过于已经迷失了航向的社会对人性的侵蚀、对良知的戕害。有一家国内的大型新闻网站刚刚就此案进行了一番调查,得出了一个"触目惊心"的结果:该网站八成以上的被调查者表示今后"不再做好人"!

回望整个彭宇案的始末,撇开法院的判决不谈,此前,事件本身及公众的反应,已经充分地折射出国人之间存在的诚信危机。但是整个中国社会与大众面临的决不仅仅是"诚信危机",而是整个社会道德体系的崩溃。因为,国人之间失去诚实和信任,充其量不过是表象,其背后的实质是:整个社会体制和多数社会成员价值取向的危机,因而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这么一个目标,一定会造成必须面对而又无法逾越的困境!

在南京"彭宇案"中,笔者相信舆论与公众也无法做到"撇开法院的判决不谈"。南京鼓楼区法院关于"彭宇案"的"常理"推断、"经验"推理、"情理"推演,加之反逻辑的"分析"、想当然的演绎、以及原告徐老太太谎称"不认识"目击证人的"伪证"、对被告有利的关键文案的离奇丢失、原告徐老太太的儿子(警察)对那份关键文案移花接木的手机录制、法官对这份手机录制的"电子"文案的闪烁其辞……最终导致了一个颠覆式的判决,相信也会最终颠覆中国人本来就已经相当脆弱的道德传统!南京鼓楼区法院一审作出的那个漏洞百出、疑点重重的判决,把已经千疮百孔的社会伦理观、社会道德观、社会价值观乃至社会法制观又进行了一次毁灭性打击。而这种打击的危害在于,即使有一天社会正义被"平反",也难以令遍体鳞伤的社会肌体迅速痊愈。退一步而言,那位老太太或许是有情可原,但司法裁决的滑稽与丑陋则无疑使得国人变得透心凉,司法的丑陋彻底的摧毁了国人仅有的一丝善念!

□ 民主论坛

6.  公子  2007-09-17 10:11:16
konami 请去读一下法院的判决书原文。

如果彭宇是比较高薪的白领》》彭宇是一个坐公交车的人,不是高薪。再说那个老太太也不是什么有权有势之人。

7.  niuniu00  2007-09-17 22:33:03
问题是老太的儿子是民警。

8.  公子  2007-09-18 06:12:59
首先要理解这是一个民事判决,不是刑事。

双方的证词都有漏洞,不能完全解释自己的行为。法院根据推理,分析得出了被告更不可信的结论。

这个事情,我相信如果100个法官来判决,一定会大量出现对立的结果。

9.  konami  2007-09-19 23:52:20
你真的好好看过判决过程和结论了?

法院根据推理,分析得出了被告更不可信的结论。

=================

法官对于当事者之一的陈先生的证言,不予采用。

法官采用了老太太的儿子非法制造和提出的证据。

法官无视警察等执法者公然舞弊的事实----在正常的法制国家,这样没有诚信且违法乱纪的人的证言,根本不会采用

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不能证明彭宇有责,但是要求分担损失。这就更荒唐!既然不能证明他有责任,凭什么要他承担责任?

说到底,这不是法制,是人治。公检法是和警察一家,他们从一开始就决定,要彭宇为老太太买单。

我不会因为,这是法院的判决,就认为它是合理的。整个操作根本体现不了程序正义。我正是看完了判决书,才开始提出反对意见的。

10.  公子  2007-09-20 06:07:10
我看的非常仔细,不知道你为什么会说那样的话

法官对于当事者之一的陈先生的证言,不予采用。

##因为陈先生是被告的证人。他看到的是在老太跌到以后的事情,对判断是不是被告撞的,没有意义。

法官采用了老太太的儿子非法制造和提出的证据。

##法院的分析,并没有采用原告证人的这个证据。

我不会因为,这是法院的判决,就认为它是合理的。整个操作根本体现不了程序正义。我正是看完了判决书,才开始提出反对意见的。

##这个完全正确,我也没有那么幼稚。但是对民事事件使用是不是正义这样的说法,我觉得是不正确的。我觉得你是在使用刑事事件的思维在考虑这个事件。民事的原告是不需要提供完全证据的,这个一定要理解,而法院也不是一定要在100%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可以判决的。民事纠纷时,就是在没有完全证据的情况下,也必须做出判决的。

##最后冷静地设想一下,如果你家的老人,被人撞到,而他说自己是雷锋时,你就这么容易地接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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